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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污染 谁治理” 转变为“谁污染 谁付费探索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

    环境污染治理引入第三方,不再走“谁污染、谁治理”的老路。近日,记者从北仑区发改局获悉,由北仑区编制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实施方案》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此次列为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的项目共有三个,另外两个分别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和杭州市。

    何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据介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排污单位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保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它的核心是进行专业化分工,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各方责任,逐步建立起“排污者付费担责、第三方依约治理、政府指导监管”治污机制。

    “本次试点选择的是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工业区块及周边区域,该区域内规上工业企业有19家,主要是化工、印染和机械三大行业,年废水排放量为1765万吨。”北仑区发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区域内工业企业采用的是以“企业预处理+纳管集中处理排放”模式为主的工业污水治理模式,存在污水处理缺乏规模效益、处理效率不高等问题,但区域内处理设施基础条件较好,污水管网设施较完善,行业相对集中,初步具备工业污水第三方治理条件。

    据介绍,试点项目将引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政府搭建平台、制定相关政策并授予第三方治理企业特许经营权,由工业企业与第三方治理企业签订运营服务合同,依托升级改造后的小港污水处理厂在试点范围内试行工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并初步建立起框架合理的第三方治理服务合同、收费付费机制、投融资结构、监管体系以及相关的地方性政策文件。

    与此同时,项目还将探索在第三方治理企业股本结构中吸引试点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参与投融资的新机制,污水排放企业可自由参股第三方治理企业。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由专业化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对排污企业的污染进行治理,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进一步提高治污效率和效果,改善试点范围内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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